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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礼,什么时候变成强奸现场了?

发表于:2017-06-10 16:11 [ 只看楼主] 3437 0 0

早晨一起床,就被一个婚闹视频给气到飞起。

视频中,一个穿着伴娘服装的女子,被两名男子控制在一辆车内,肆无忌惮进行猥亵。一名男子跨坐在女子身上,将女子的手反剪在头顶,并一人控制住一只手。其中一名男子将一只手粗鲁地伸进女子胸口,不断猥亵女子,还大笑着让女子叫床。

女子不断发出哭嚎,用力挣扎,却无济于事。两个猥琐男变本加厉,直接掀起裙子,要扒掉伴娘的内裤。其中一个猥琐男还吐槽自己的同伙:“半天连个裤头都脱不下来!”

作为一个局外人,看视频的过程中,我都一直气得发抖。

视频中的画面,让我想起了影视剧中的强奸场面。国产抗日剧里的日本士兵见到中国姑娘,都是这样一副豺狼见了羔羊的猥琐相,他们一步一步将姑娘逼退到角落,每走一步,还解一下自己的皮带,脸上的狞笑,仿佛一把刀一样,每一分每一秒都在凌迟别人。

我想到了《色戒》中,梁朝伟第一次与汤唯约会在一间小屋里,梁朝伟一上来,就猛地将她按在墙上,粗鲁地撕掉她的旗袍。

我想到《罗曼蒂克消亡史》里,葛优的妹夫在汽车里,将章子怡强行压在了身下……

有一瞬间我甚至恍惚,这究竟是婚礼的现场,还是强奸现场?如果微博上不备注这是一场婚闹,我还以为是强奸现场视频。

从控制住伴娘,到不断猥亵其胸部,再到让她叫床,脱掉她的内裤,这难道不是强奸吗?视频是在脱内裤时戛然而止的,之后发生了什么,我们不得而知,伴娘究竟被侵害到什么程度,有没有遭遇更丧心病狂的侵犯,我们完全不得而知,但就目前的视频来看,至少应该犯了控制人身自由罪和猥亵罪了吧?

扯什么婚闹啊!这就是强奸!

闹洞房本来是一个民间的习俗,在我老家,闹洞房只闹新郎和新娘,开开荤口调戏调戏新郎新娘,跟他们喝酒,再过分一点,就是动手摸摸脸什么的。我本身就对这项民间活动向无好感,因为我觉得这已然脱离了其最先图个热闹、促进新娘新郎感情的意义,而变成了一场集体耍流氓。

而近年来,网络上曝光的一出出婚闹的闹剧,则更加伤风败俗,已然不是集体耍流氓了,根本就是一出出的集体猥亵与强奸。

民间的婚闹到底玩得有多恶俗呢?我随便百度了一下,结果,出现的内容就已经让我三观尽毁。

在某地一个婚宴上,伴娘和一伙男人喝酒,一个男子把一个红包塞进了伴娘的内衣里,手也同时塞进去揩油,而伴娘不仅没有反对,却还跟他说,不要停。

而在另一地的一桩婚闹更是无法直视,新郎新娘的衣服都被扒了个精光,新娘还被猥亵,开始新娘还反抗,后来就干脆随他们了。伴娘上来帮忙解围,也立即被甩到了床上……

如果说以上两场婚闹的主角都主动或被动参与了这场游戏,算不上受害者。那么大多数的婚闹,其实伴娘都是受害者,有的甚至直接遭遇了性侵害,使得别人的婚礼,成为了自己一生的创伤。

2013年,山东"泰安伴娘事件"曾轰动全国,16岁的高中生小丽(化名)应同学之邀,为同学哥哥赵某的婚礼做伴娘。十几个男青年把她带到新郎婚房隔壁的一个卧室,并锁上房门。"之后我被推倒在床上,然后就有人冲上来乱摸,我不停地反抗,其间有人扒我的裤子。"小丽拼命挣扎后,对方稍微收敛了一些。但紧接着她再次被人拉了过去推到床上,身上的衣服随后被扒光。"十几个男的都往我身上压过来,我根本无力反抗,他们在我身上到处乱摸。"一个16岁的小姑娘,被十几个男人脱光猥亵,可想而知她是多么崩溃,她无力反抗,除了哭,什么都做不了。

虽然事后,小丽迅速报警,参与此次婚闹的男青年被除以一年到三年不等的刑期。但婚闹对小丽造成的伤害,却是一生都抹不去的。在接受采访时,她说,她多次想到了自杀。

一个花季少女,就因为一场婚闹,整个人生毁于一旦。这岂是判刑三年两年能去抚平的?

近年来,恶俗的婚闹在民间愈演愈烈,每隔一段时间,网络上就会曝光一个婚闹事件,无一例外,都是伴娘受到侵犯和猥亵。甚至连明星,都会搞这种恶俗游戏,2016年在包贝尔婚礼上,伴娘柳岩被伴郎团"闹伴娘",险些就被扔入水中,而这段视频传开后在网络上引起了轩然大波,将喜庆的大婚引成了一场风波。

为什么大家都热衷于在婚闹上闹伴娘呢?为什么越闹尺度越大?

因为,在很多人的观念里,婚闹是可以放飞自我开玩笑的。然而,当人们接受了这种设定,那么内心潜藏的恶就会冒出来,猥亵和侵犯被他们合理化成了一种玩笑,只不过尺度大一些而已。而在集体主义情绪的鼓动下,大家越玩,内心的恶就释放的越多,所以脱衣服,袭胸的事件就发生了。这些事情在平时,是他们所不敢做的,但是有了婚闹的外壳包装,将其合理化,他们就敢了,不仅敢,而且肆无忌惮。那一刻,他们身体里住着的就是一个强奸犯,什么道德,人伦,耻辱感,都荡然无存了。

婚礼,什么时候成了强奸现场了呢?我不知道,但是我知道的是,强奸就是强奸,猥亵就是猥亵,从来不因为婚闹就会被合理化。别以为在婚礼现场当强奸犯就不是强奸犯了,婚礼现场的一切不法行为,都应该受到法律制裁。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所以,如果在婚礼现场遭遇了猥亵,也一定要报警,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

另外,关于今天早晨的视频,我不禁有一个疑问,当那个伴娘在遭遇猥亵时,新娘在哪里?新郎又在哪里?既然是来伴娘的,一定和双方的关系非同一般,可是你就眼睁睁看着自己亲近的人因为自己遭受如此不要脸的侵犯?希望受害的姑娘赶快报警,而这样的新郎新娘,也早日绝交吧。

我的建议是,既然婚闹屡禁不止,那么,不如干脆立法,强制取消婚闹吧。婚礼是人生最喜庆的日子,不应该成为另一些人悲剧开始的日子,也更不应该成为强奸犯释放恶之花的帮凶和借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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