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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火防盗防网恋,切莫“恋爱脑”

发表于:2021-06-30 12:31 [ 只看楼主] 3234 0 0

近日,湖北武汉男子小瑞经同事小阳介绍与“女子”琳琳网恋,交往60余天花费14万余元。随后“女友”失联。经民警调查,“女友”实为吸毒成瘾的同事小阳扮演。目前,小阳已被依法责令强制隔离戒毒,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中。

想谈一场甜甜的恋爱,但是不成想却被别有用心的人利用。网恋翻车被骗已成常态,但是给没见过面的网友花钱花14万也是没谁了。事件中,男同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充网恋“女子”琳琳实施了欺诈行为,并且前后诈骗钱财14万余元,其行为符合《刑法》中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已经达到诈骗罪的“数额巨大”的标准,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司法实践中也有类似案例 。湖南省慈利县一男子通过某社交软件结识一女子,并发展成为“情人”关系,此后多次以生病住院急需治疗费为由实施诈骗,共骗取女子钱财共计11.15万元。最终当地人民法院认为吴某某行为构成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吴某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所以,当我们遭遇了网络诈骗,切莫慌张。在确定自己的损失之后尽快报警,妥善保存相关证据,如交易记录、网络聊天记录以及对方账号或联系方式等,及时追回自己的损失。

另外本事件中的犯罪嫌疑人不仅实施了诈骗行为,还吸毒成瘾。纵有万贯家财,也挡不住吸毒来败。对个人而言,吸食毒品将导致个人身体免疫力降低,出现疾病的概率将大大提高,也严重拖累了家庭。俗话说“毒品猛如虎,生命贵如金”,吸毒者最终的结局大多都是“家破人亡”。从法律层面来看,毒品也诱发了各种违法犯罪活动,扰乱了社会治安,给社会安定带来巨大威胁。并且在《治安管理处罚法》中明确规定,对于吸食、注射毒品的,将根据情节轻重的不同处拘留和罚款。本事件中的“女友”还要为其吸毒的行为,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

网络本来就是一个虚拟世界,我们难以判断屏幕对面是何方神圣。事实又再一次证明天上不仅不会掉馅饼,也不会掉下来无缘无故的爱情。网络交友一定要慎之又慎,不要轻易相信陌生人的甜言蜜语,谨防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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