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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岁少女宿舍产子偷偷扔掉,最后竟被无期徒刑

发表于:2017-06-29 22:24 [ 只看楼主] 3653 0 0

1月6日,17岁的小雨(化名)在宿舍内生下一名男婴。医护人员赶到后发现,孩子已经死亡,且死亡原因疑似存在人为因素。目前,小雨因涉嫌故意杀人已被刑事拘留。成都金牛警方已正式介入调查。

室友报警

1月6日傍晚,正值下班高峰期,星辉东路某居民小区,一辆救护车呼啸而至,让正在赶路的居民停下了脚步。

呼叫救护车的是住在该小区居民楼9楼的租户。“她们是一个化妆培训学校的学生,学校在这里租了房子当学生宿舍。”小区保安回忆说,120赶到后,才晓得是有女学生出了事。

据当时赶到现场的一位医护人员说,病人叫小雨,躺在床上的她当时已经休克。而她的身下有大片的血迹,医生对小雨因为月经而“休克”的说法产生了疑问。

再次求救

就在医生准备对小雨做进一步检查的时候,医院再一次接到了小雨同学的求救电话,而这一次,又要去救谁?再一次拨打120急救电话的小雨同学,只是简单地告诉医护人员:这次需要救助的是个婴儿。医护人员回到小雨的宿舍后,让现场人员吃惊的是,在一个旅行箱里躺着一个婴儿!

经过初步检查,箱子里是个男婴,身上还有脐带,但已没有了呼吸。通过小雨同学的描述和房间里大量的血迹,加之婴儿脖子上疑似橡皮筋的异物,医护人员猜测:小雨并不是因为来月经才大出血导致休克的。意识到情况的严重性,医生当即报警。在随后对小雨的检查中,医生发现她有刚生产的痕迹。

警方已介入调查

1月8日,记者就此事向金牛警方求证和核实,警方表示,目前已正式介入调查此事,但拒绝透露进一步的情况。

记者通过其他渠道得知,小雨因涉嫌故意杀人,目前已被刑事拘留。

监护人将涉嫌故意杀人

四川律师陈军说,小雨可能会面临法律追责。他说,新生儿的监护人对孩子有照顾的义务和责任,如果有能力但不履责,导致新生儿死亡,那么监护人将承担法律责任,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

另一方面,如果对孩子非但不予以照顾,反而做出伤害和有损孩子生命权益并导致孩子死亡的行为,那么监护人则涉嫌故意杀人罪。

“按照刑法,视情节轻重,可判处10年有期徒刑直至死刑。”陈军说,“但是,如果监护人当时并不具备照顾孩子的能力而最后孩子死亡,我觉得监护人不用承担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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