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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这140项国家职业资格认证被认可,你的合格么?

发表于:2017-10-24 11:34 [ 只看楼主] 49335 0 0

人生痛苦的事情是什么?

头悬梁锥刺股、挑灯夜读准备考试

然而考试没过!

比考试没过还痛苦的事情是什么?

考过了,证儿没用了!



140项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一出来

引起“考生百态”



有刚刚交完报名费,开没来得及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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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刚考完,不过还不知道过没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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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手上拿到三个“本本”都被取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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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有庆幸手里面的“本本”安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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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考试过没过

不管手里的本本有没有被国家认可

在那些个备考的日子里

总算没有虚度光阴

结果不重要,享受过程




看都留下了哪些国家认可的国家职业资格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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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国务院同意,人社部公布140项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其中包括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59项,技能人员职业资格81项。目录之 外一律不得许可和认定职业资格。



其中,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59项,含准入类36项,水平评价类23项;技能人员职业资格81项,含准入类5项,水平评价类76项。


准入类职业资格关系公共利益或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均有法律法规或国务院决定作为依据;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和社会通用性,技术技能要求较高,行业管理和人才队伍建设确实需要。


未经批准不得自行设置国家职业资格


目录之外一律不得许可和认定职业资格,目录之内除准入类职业资格外一律不得与就业创业挂钩。目录接受社会监督,保持相对稳定,实行动态调整。


今后职业资格设置、取消及纳入、退出目录,须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组织专家进行评估论证、新设职业资格应当遵守《国务院关于严格控制新设行政许可的通知》(国发〔2013〕39号)规定并广泛听取社会意见后,按程序报经国务院批准。


各地区、各部门未经批准不得在目录之外自行设置国家职业资格。行业协会、学会等社会组织和企事业单位可依据市场需要自行开展能力水平评价活动,但不得变相开展资格资质许可和认定,证书不得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 国”、“中华”、“国家”、“全国”、“职业资格”或“人员资格”等字样和国徽标志。对违法违规设置实施的职业资格事项,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对资格 资质持有人因不具备应有职业水平导致重大过失的,负责许可认定的单位也要承担相应责任。


快看这140项国家职业资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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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 | 人社部、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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